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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司机资质应由谁来评估?提案建议聚焦互联网+
[ 编辑:admin | 时间:2016-03-09 15:49:46 | 浏览:9516次 | 来源: | 作者: ]
互联网如今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次政协会上,政协委员们的很多提案和建议也都涉及到了互联网+,希望借助信息化和大数据来解决此前民生领域的一些难题。
 
养老——推广家用智能健康终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认为,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体系建设尚没有形成规模。主要问题体现在,养老服务的公共数据共享困难,未能形成公共服务数据的互通。老年人群的饮食结构、健康状态等数据缺乏实时的在线上传功能,无法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精准的监测依据。差异化、个性化服务稀缺,对不同用户的特点和诉求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不够,缺少个性化的定制产品,在服务种类上忽略了老年人群在精神文化、日常娱乐方面的需要。
 
徐晓兰希望充分整合现有的技术资源,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基于该平台对老年人群的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并利用云存储技术对其身体健康状况和日常行为习惯进行在线分类管理。她还建议,推广家用智能健康终端的普及。通过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持,大力发展家用智能健康终端市场,使民众尤其是老年群体正确认识家用智能健康终端所具备的潜在价值。倡导相关服务机构根据不同的用户需求展开个性化的服务产品定制,尤其注重关注当今老年人群中精神娱乐方面的独特需求和流行趋势。
 
医疗——网上看病呼唤准入标准
 
农工党中央专门提出了关于发展互联网医疗的相关建议。农工党认为,目前互联网医疗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滞后。对于“互联网+医疗”这一新生事物,还有许多政策、法律、法规需要完善。二是互联网与医疗行业难以形成有效对接。作为医疗最为核心的部分——诊断与治疗,目前仍然严厉禁止互联网医疗直接参与。三是无法获取有效的个人医疗信息、医院之间信息,无法共享成为“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推进的主要技术障碍。
 
为此,农工党建议,首先要完善互联网医疗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现行法律,我国医师尚不能在互联网和移动客户端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建议将互联网医疗与医师多点执业结合起来,允许医师在互联网医疗中执业并对之加强监管。
 
此外,制定互联网医疗行业的相关政策。尽快设立互联网医疗相关许可准入标准,设定医疗机构进行互联网医疗必须具备的条件。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医疗服务流程图的思路,尽快梳理制定互联网医疗的基本规范,以规范互联网医疗发展。界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其他互联网企业合作的业务规则,积极研究并加快制定远程医疗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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