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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医疗保障局” 更好保障“病有所医”
[ 编辑:admin | 时间:2018-03-14 14:46:45 | 浏览:6533次 | 来源: | 作者: ]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在民众广为关心的医疗方面,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   这意味着,医疗保障、异地就医、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医保内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等职责将由这个新机构统一行使。   这些年,我国居民的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截至2016年底,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超过13亿人,“全民医保”梦想成真。为此,在2016年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三十二届全球大会上,中国政府被授予“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成为世界上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国家。   但目前,我国的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需要面临的问题还将不断出现。这些年来,在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的同时,医保的质量和支持力度也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在保障医疗的公平性,以及保证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障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因贫弃医、因病返贫的情况还不能完全杜绝。而城市居民和农村人口因为所属的医疗保障体系不同,获得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也成为影响医改进一步推进的因素。   所以,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是影响我国医改成效的重要因素。在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更加高效和有力的机构。因而组建医疗保障部,整合过去分属于多个部门的保障体系,显然对于提高医保的公平和质量来说,意义重大。   而且,从下一步的工作目标看,我国的医保定位也将逐渐从被动地偿付参保人医疗费用,向参保人主动购买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方向转变;医保的作用将从单一地提供参保人就医诊疗的经济支持,逐步扩展到影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改善卫生系统绩效等综合功能;医保的具体政策将成为决定我国医疗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这样的形势,也要求一个行动统一的医保机构前来助力。   因此,医保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顺应了医保领域发展和改革的要求。以往,医疗保险从支付对象看属于医药卫生体系,从维护就医权益方面又属于社会保障体系,在政府的管理定位方面存在一定的争议。如今组建全新的医疗保障局,也利于从国家层面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进行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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